建筑捐赠项目 项目内容:校园建筑的捐建,包括整体建筑、建筑局部空间及建筑内单项设施的新建、改建,校友可独立捐建或参与合建。 根据捐赠情况,捐赠人可协商获得相应的建筑冠名权,冠名办法参见下表。
凡不满足相应冠名条件的建筑类捐赠,可协商以铭牌纪念或其他形式进行鸣谢。 景观类捐赠项目 项目内容:校园景观的捐建、认养等,可以资金、实物等形式进行捐赠。 根据校园景观位置、空间大小和文化含义及捐赠情况,捐赠人可协商获得该景观整体、局部或所属单项事物的冠名权或铭牌纪念鸣谢。 景观整体、局部或所属单项事物的冠名,捐赠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建造、修缮总成本(换算为捐赠当年价格)。 凡不满足相应冠名条件的捐赠,可协商以铭牌纪念或其他形式进行鸣谢。 |